各院、系:
根据《57365z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印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57365z线路检测中心教〔2025〕12号)要求,兹定于7月11日召开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材料初审。学校会前审阅各单位提交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
2.现场答辩。各院系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答辩汇报。
3.论证评议。学校专家组对各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议,并形成论证意见。
二、论证要求
(一)汇报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院系专业基本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与修订过程等情况。
2.改革亮点。重点阐述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是否落实、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科学、课程体系是否支撑培养目标达成以及在人才培养修订过程中形成的主要特色和教改创新。
3.未来举措。未来仍需改进完善的方面及解决思路、下一步落实培养方案的主要举措等。
(二)汇报要求
1.由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进行现场汇报,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主要负责人一并参加会议。
2.汇报人对本院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整体情况进行汇报(10分钟以内),各专业负责人可在汇报后补充说明。
3.请各院系组织各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等参加论证会议,并指派1名论证工作答辩记录人。
4.请各院系于7月10日(星期四)12:00前将拟提交专家论证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包含《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科学性分析报告》、一式七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汇报PPT发至教学科邮箱(jxke@nwu.edu.cn)。
(三)答辩安排
时间:7月11日(星期五)14:00
地点:长安校区5号教学楼4层(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专家论证结束后,各院系需按照论证反馈意见,在7月16日(星期三)前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将定稿纸质版(包含《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科学性分析报告》、一式一份)经书记、院长签字后,加盖院系党委公章、院系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分组及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5年7月7日